關于園丁路北側商品房屋24#樓拆除及拆除殘值拍賣的情況說明
時間:2022-12-16 14:39:00 來源:鎮江兆福拍賣行有限公司 訪問量:987打印
一、競買人資質及相關要求
1.競買人必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資質,并經揚中市住建局備案。報名要求: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還需遞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證,以上原件的復印件一套(以上資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對不符合競買條件的,拒絕參加競買。
2.申請察勘現場需要提交以上資質文件查驗通過后進入踏勘。
3.本次競拍保證金(房屋拆除保證金):15萬元。
4.安全責任:為保證房屋拆除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買受人須依照有關規定辦理人身意外、傷亡保險。若出現拆除事故,相關責任均由買受人負責,并承擔全部的經濟損失和賠償。
5、拆除要求:
(1)買受人在進場前須編制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拆除方案,施工中須嚴格按照方案落實相應措施。
(2)買受人須服從委托人的統一要求,聽從指揮,有危險源部位應搭設維護、攔擋等安全防范措施,必須在東西兩側搭設防護腳手架,方可實施拆除作業,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3)買受人在施工中,必須確保周圍道路、水、電、氣的正常使用,周圍設施完好,不得影響未拆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如因拆除引發的矛盾由買受人負責處理,如有造成損壞,由買受人負責恢復、賠償。
(4)買受人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實行機械施工拆除、濕法作業,禁止野蠻作業,確保做到文明施工,平安拆除。
(5)買受人將舊房拆至室內外地坪,房屋基礎不拆除。拆除房屋的殘渣由買受人處置,并應全部清運出拆除現場,殘渣清運不得有拋灑漏滴現象,并自覺接受交通、城管等部門的管理,如有違規接受處罰。
(6)買受人須按照環保整治的相關要求做好拆除現場的揚塵防治等環保工作,服從委托人的相關工作安排。
(7)買受人須按委托人要求在拆除殘渣全部運出現場后,對拆除現場進行覆蓋,并符合委托人要求。
(8)如因拆遷工作推進需要,要求買受人配合的,其它相關工作買受人應無條件服從。
6、鑒于國內疫情現狀,競拍單位要充分考慮因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對人員調配及由此發生的額外成本,買受人應在成功拍得標的物后,快速、集中組織施工力量,盡量避免因突發疫情管控的情況,導致人員不能及時到位,致使工期延誤,競買人和買受人均要嚴格遵守各省市地區尤其是鎮江地區的防疫政策,如因競買人和買受人防疫不當給委托方帶來損失,由責任方負全責,且處置過程中發生的和處罰的費用均在保證金內扣減。
二、委托方拍品范圍
本次拍賣的標的(拆除費用和拆除后物資殘值)整體拍賣,標的均以實際現場實物為準。
1、此次拆除只將舊房拆至室內外地坪,房屋基礎不拆除。并將拆除所產生垃圾等清場,確保拆除區域內整潔、平整。在拆除過程中,必須按相關部門要求,做到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等等。
2、有關標的中拍品數量、質量及完好度等,以展示時現狀為準,拍賣人不對標的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三、價款結算:拍賣一經成交,保證金暫不充抵貨款,作為履約保證金,如不成交,保證金全額(不計利息)退還。買受人必須當場與拍賣人簽定成交確認書并付清全部成交價款及傭金。如買受人未按規定的付款條件支付足額的成交款,將被視為違約。當買受人違約后,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四、拍賣成交后買受人須在付清全部款項后到指定的拍賣標的存放地點和委托人、拍賣人共同辦理標的交接手續,簽定標的移交協議書。另從買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項后交接之時起,買受人即承擔標的的保管責任,并承擔標的物拆除、運輸等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等全部責任。
五、自標的交接之日起,買受人應在2023年1月8日前完成全部工作任務,符合委托人要求,交付給委托人。
六、所有標的起吊、拆卸、運輸、拆裝及其安全、保衛、看管等一切費用均由買受人自理。
七、違約責任:買受人應全面實際履行本說明,堅持誠實信用,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如造成不良后果和委托方經濟損失的,委托方有權視損失情況在拆除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損失費用。若有爭議并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依法解決。
八、以上材料已閱讀并充分理解,競買人和買受人均履行上述相關要求。
競買人(簽字):
鎮江市兆福拍賣行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6日